3起典型案例曝光 重庆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查办案件1436件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
2022-09-1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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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通讯员 刘宏军 摄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连肖)9月15日,重庆药品安全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举行。市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忠于通报,自重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查办各类案件1436件,涉案货值金额1182万元,全市42个区县平均达34件,包括大要案41件,国家局督办案件1件。

陈忠于称,大要案主要涉及“非法经营”“自制中药丸”“医保回收药品”等重点打击领域。在全市开展“拉网式”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中,截至目前,共排查出风险点1096个,共完成国家药品质量抽验抽样1374批、重庆市药品质量抽验抽样2854批,检出的9批不合格产品已进入后处置程序,药品总体安全稳定可控。

发布会现场,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李青通报3起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1:重庆广禾医药有限公司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2021年8月,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药品支队接到违法线索通报,立即对重庆广禾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药品他克莫司胶囊开展调查。经调查发现,当事人无法说明药品来源渠道,实为通过“中间人”李某从非法渠道购进并销售;同时查明当事人内部经营管理混乱,未做到票、账、货、款相一致,无法实现药品可追溯,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

2022年3月,药品支队报市药监局同意,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2万元;2.罚款240万元;3.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4.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处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罚没1.87万元。

案例2:南岸区陈某某无证制售药品案

2021年7月底,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重庆市南岸区盘龙花园某住宅内有人无证制售药品。南岸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涉案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待售中药丸936.7kg等,货值金额高达220余万元。经查证,陈某某未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中药制售经营活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

2022年5月,南岸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原材料和违法生产的药品;2.罚款50万元。

案例3:重庆市垫江县杨某某生产销售假药案

2022年5月23日,垫江县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捣毁了当事人制售假药的窝点,现场查扣用工业无水硫酸钠分装的“芒硝”产品1831盒、原料工业无水硫酸钠100公斤,以及与涉案产品内外包装材料一致未使用的外包装盒14箱和内包装袋11包等。此案涉案货值金额18310元。经查证,当事人使用工业无水硫酸钠(非药品)冒充药品芒硝从事药品制售行为,属于生产销售假药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2年8月,垫江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涉案相关原材料、设备、标签、说明书等;2.处以罚款40万元。同时,对当事人涉嫌犯罪的相关信息,已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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